政策法规

关于支持企业复工稳岗若干措施的通知

政策法规 2020-02-21 14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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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县直有关单位:

 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“六稳”工作,进一步推动企业有序复工稳产,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稳岗制定以下措施。


一、支持陶瓷企业稳岗引工

  对2019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陶瓷生产性企业(县工信商务局提供名单)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,其中2月份、3月份用电量和用气量折算后分别不低于2019年月均用量的70%和100%,按该企业2019年12月参加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职工数1200元/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,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已享受2020年春节不停工连续生产稳就业奖补的不重复奖励。(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县工信商务局、县财政局)


二、支持企业招用新增就业人员

  从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,对招用新增就业人员(由县人社局认定)在我县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、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,给予企业每新引进1人奖励补贴600元。(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县财政局)


三、支持企业“点对点”接回员工

  对来源地相对集中的非疫情重点地区新老员工,鼓励企业包车、拼车方式接回。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,向县人社局报备后,由企业包车接回的,分别给予赴省外、省内市外地区企业5000元、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(最多补助2次)。员工自行返回德化,在2月19日至2月25日前通过铁路列车、客运汽车方式来德化的车票费用全额补贴;对2月26日至2月29日来德化的,减半补贴;员工自驾返回德化,在2月19日至2月25日前返回的,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、客运汽车标准给予补贴;2月26日至2月29日来德化的,减半补贴。(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县财政局)


四、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招工

  从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,对初次(由县人社局认定)在我县企业稳定就业的熟练工、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(新引进人员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)等,给予引进机构每引进1人奖励补贴1200元。(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县财政局)


五、支持返岗企业员工健康体检

  企业自愿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协议的,对省外非疫情重点地区入德人员开展核酸检测,检测费用:人员所在企业承担80%,县财政补助20%。对企业外来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(胸片检查),体检费用:人员所在企业承担50%,县医院或中医院承担50%。(责任单位:县卫健局)


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具体解释工作由县人社局、工信商务局、财政局负责承担。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企业不得享受上述支持政策(由企业所在乡镇审核)。上述支持政策与国家、省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奖补项目相同的实行就高不重复。


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

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20年2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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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瓷都德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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